和硕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2017-12-24 来源:  作者: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64 

地址:和硕县325省道   电话:0996-5622624

    一、职责调整

    (一)将负责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和硕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将负责和硕县出入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职责,划给和硕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新增有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四)新增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和硕县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硕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和硕县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三)指导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汽车行业管理。

    (四)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五)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和硕县农村公路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重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农村公路及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综合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指导管辖范围内县道、乡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硕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维护和硕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协调发展。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硕县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和硕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战备工作。

    (八)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交通行业科研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和硕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区域性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及利用外资工作。

    (十一)承办和www.det365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硕县交通运输局设置内设机构2个。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机关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宣传、新闻发布、督查、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计算机网络管理,安保、综治、计划生育、机关服务、老干部等工作;协调交通行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拟订和硕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财务资金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决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和硕县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县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等各项计划的审核上报;负责对基础建设项目和交通专项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和审计;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审计工作。

    二、公路管理股

    指导和硕县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监督检查及其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和硕县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农村公路规划的编制,编报、下达农村公路年度计划。负责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及专用公路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外业验收、请示等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负责维护和硕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农村公路科研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参与和硕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和硕县物流发展等经济战略与规划。

    协调和硕县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拟订和硕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和硕县客运站场建设;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和硕县城乡客运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协调城乡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运营的行业监管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城乡客运行业经济运行分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维护和硕县客货运输市场秩序;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和硕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价格。

    三、人员编制

    和硕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和硕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和硕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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