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2017-12-15 来源:  作者:  编审:admin  浏览量:45 

   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党政综合楼8楼 电话0996-5627601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乡镇企业管理职能。
    (二)划入招商局所有工作职能。
    (三)划入工业园区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商务和经济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我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定我县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我县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产业政策,制定我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我县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制定工业和信息产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监测分析我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制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协调解决我县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制定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经济运行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我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管理,拟订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电力、石油化工、墙改及散装水泥、冶金、轻工产品、盐业、稀土、烟草、黄金等行业管理规划;规范墙改及散装水泥的执法程序;负责我县民爆行业管理;负责开发区产业发展及相关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我县工业、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县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上报、核准、备案工作;负责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推进我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对我县各类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制定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我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我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七)负责研究提出我县企业上市发展规划,支持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做好后备上市企业的筛选、培育、服务和推荐工作,贯彻落实我县促进上市公司发展有关政策,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有关问题。
    (八)负责我县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我县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我县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九)负责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电力行业规章、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保障重点用电,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我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我县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重点信息化工程;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业有关工作;对我县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普及教育。
    (十一)组织指导我县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组织推进我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研发、生产;指导我县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及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协调我县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对我县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县商务领域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我县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我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五)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推进流通组织机构调整和流通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市场秩序;实行对酒类专卖、成品油流通、废旧物资回收、定点屠宰等政策性经营领域的监督与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国内贸易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制定地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组织实施我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七)拟订和执行我县外贸进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和硕县进出口配额计划争取;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加工贸易政策,负责我县加工贸易业务的许可审核和管理。
    (十八)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我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外商投资政策;依法审核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规定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我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申报、审批和年检工作。
    (二十)指导和管理我县贸易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协调我县参加各类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等。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我县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研究、起草、修订、解释、督查和协调落实。
    (二十二)编制我县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我县招商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调研、考核评价和综合分析,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组织、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交流活动;指导各乡镇、部门、各行业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洽谈和实施中的问题;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投资企业投诉受理网络;负责我县引进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二十四)负责我县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定期公布招商引资投资导向目录,引导企业资金投向;负责我县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二十五)负责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研究、筛选、论证、编制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包装、策划、宣传和推介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六)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国内外客商的接待、洽谈工作。
    (二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硕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招商局)设置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委员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等工作;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意见函复;负责会议以及各项责任书的准备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本委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委系统部门和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负责本委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委系统内部审计和专项财务检查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投资政策,拟订促进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年度投资导向计划,提出投资规范和方向,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建立我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项目储备库,进行项目推荐和服务;负责审核上报、核准、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下达的投资项目;负责对我县技术改造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拟订我县技术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效果进行调查和评价;负责我县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
    负责研究分析我县经济运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组织研究我县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负责编制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监测和分析研究各行业生产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应对建议措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日常调节工作,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大工业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协调保障工作;承担我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工业经济法规的起草,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政策研究及工业经济课题研究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产业政策,拟订我县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对相关产业、产品、项目进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符合性审查和认定;指导产业合理布局,拟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我县承接产业转移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我县产业集群示范工程,协调指导各支柱产业集群发展;负责我县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原材料工业和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爆、稀土、烟草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负责对我县各类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推进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实施;监测分析各类企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和管理创新;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促进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中小企业专项项目的申报审核,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行业和重点企业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及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负责指导企业安全,承担我县经信系统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等重要物资的调动及通讯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人才培养,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技能型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指导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状况研究、调查摸底和培训工作;开展对企业人才需求培训的预测工作;负责信息技术社会化有关培训教育工作;     
    拟订我县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园区建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规划的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定位工作;负责园区的审核申报工作,监测园区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园区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拟订我县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拟订我县企业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组织和管理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企业研发项目审核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及鉴定、奖励、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拟订装备制造工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推动机电行业、纺织行业、轻工行业、石油化工行业技术装备进步工作。
    负责我县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法规,组织实施节能降耗行业对标工作;组织编制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相关产业规划;组织实施以工业节能降耗、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节能重点项目,负责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运用工作;组织开展工业节能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推进我县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有关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我县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我县工业建设项目的能源消耗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电力行业规章、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保障重点用电,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二)商务信息股
    拟订我县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信息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协调我县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我县企业信息化、服务业信息化、物流信息化、电子商务;指导协调社会公用事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协调数字城市、社区信息化、农村信息化工作;对信息服务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进行服务质量监督;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
    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服务业发展;负责我县基础数据交换平台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申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组织拟订应急预案;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负责经济和信息化重点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工作;负责推进软件服务业发展,协助推进软件企业认定和登记工作;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负责所属职能的信息分析汇总工作,编制年度信息产业发展报告、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
    组织协调和参与国内外调查研究及重大商贸活动;组织拟订我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和经济协作状况并负责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归口管理商务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市场运行监测工作中重点生产资料体系、生活必需品系统、重点商业企业、商务天气预报系统和商务自建网站的职责;提出我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和经济协作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商务领域生产和流通安全工作;研究我县扩大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我县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牵头起草我县商务重要会议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协调并参与我县商务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课题的确定和申报;负责亚欧博览会等各类展会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组织拟订我县市场体系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负责内贸标准化归口管理,组织实施国内贸易标准;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对拍卖、典当、租赁、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和硕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肉类、食糖、边销茶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国内贸易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组织指导“三绿工程(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工程)”,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承担我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承担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我县商务领域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定期提供市场运行分析报告;指导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我县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实施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加强屠宰执法队伍及执法监管队伍建设。
    负责我县进出口商品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对外贸易年度计划,归口管理全州外贸企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我县科技兴贸战略,制定新产品出口中长期规划;负责管理我县加工贸易和边境贸易;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边贸企业经营资格及国际货运代理资格备案登记、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我县配额商品进出口计划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我县外贸促进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上报,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定期提供外贸统计分析;贯彻实施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执行国家的技术贸易政策,负责技术进出口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吸收外商投资的法规政策,依法核准国家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相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协调我县涉外商务事务工作职责。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合同、章程的初审上报;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外经项目以及援外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招商引资股
    编制我县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我县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和项目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招商业务;组织策划重点客商、重点项目的专题招商活动;拟订外地客商团组在我县考察活动的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我县重大会展经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我县确定的有关重要会展活动;负责企业及客商信息库建设及定期回访,推介项目,重点客商信息反馈工作;拟订项目对接方案,安排招商活动;分析我县重点招商项目涉及的重点企业情况及企业的主业发展情况,研究企业发展动向和投资趋向,及时提出招商预案;参与和协调各乡镇、部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招商活动;承担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近、中、远期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和对外招商引资合作项目编制工作;负责招商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审核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资料;负责我县招商引资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筛选,组织、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编制、包装和宣传工作;负责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维护及项目推介、网上招商、信息发布等工作;编印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册、招商指南等相关宣传画册,制作宣传推介多媒体;定期公布招商引资投资导向目录,引导企业资金投向;负责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及培训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建设及项目落实工作,研究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项目工作建议和意见;编制我县月、季和年度招商引资分析报告;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工作。
    拟订我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承担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自治区、自治州招商引资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为县外投资企业提供市场调查、政策咨询等服务,代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手续,牵头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对招商项目的衔接、落实、跟踪服务和协调联络工作,监督招商项目的落地、履约进展情况;负责区外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证书的审核办理工作;受理投资企业在投资软硬环境方面的投诉。
    四、人员编制
    和硕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招商局)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承办县委、政府及自治州经信委、商务局、招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和硕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和硕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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