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2017-12-15 来源:  作者:  编审:admin  浏览量:62 

    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党政综合楼6楼 电话0996-5627175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
    1、将和硕县原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改革试点的职能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和硕县原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节能监察督查工作职能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将和硕县卫生局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职能划入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划出职责
    1、将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和水库移民工作职能划入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职责
    1、负责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和认证、价格综合管理、收费管理、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举报、价格专项监察、价格宣传服务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负责筛选确定每年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重点项目,做好重点项目的管理、协调、实施进展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考核工作。
    3、负责开展国家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编制全县粮食流通、进出口、储备中长期规划、年度收支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粮食及重要商品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实施国家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并参与管理。
    4、负责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5、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组织协调援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做好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部门的行业规划。提出全县国土开发保护、县域经济、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负责汇总和分析我县经济形势,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检测、信息发布,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指导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的和硕县储备,负责全县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三)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点项目的布局,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和使用方向,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开工报告的审批、报批工作。负责河北援建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
    (四)提出全县基本建设项目方针、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安排我县财政预算内建设项目、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研究确定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并负责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负责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考核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负责审批和报批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县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查、上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外资项目。
    (六)做好全县科学技术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有关产业化发展规划、方向、重点及政策、措施,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工作,促进就业和旅游发展工作。
    (七)负责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价格政策,调整全县价格总水平,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的价格调整方案政策实施;制定和调整我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政策以及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价格违法行为。
    (八)负责国家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编制全县粮食流通、进出口、储备中长期规划、年度收支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粮食及重要商品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实施国家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并参与管理。
    (九)负责我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报的有关事项进行协调联络,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健康稳步发展。协调促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实施。
    (十)负责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研究推动和硕县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负责参与和硕县企业和县属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企业的论证审理工作。认真开展经济体制改革调研,尤其是针对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做好《和硕县深化改革体制实施方案》的执行监督。
    (十一)负责我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全县节能监察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西部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西部开发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县西部开发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人才技术培训的政策建议;组织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建立西部开发项目库;承担县西部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援疆工作规划,项目实施和服务等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4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体改办、医改办、节能监察办、受援办)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年工作计划、年度总结;负责会议组织、文件运转、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接待、政务督办、保密、信访、对外联络等行政事务;协调后勤服务和信息的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规划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与管理,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进行信息加工、信息发布、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
    负责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研究推动和硕县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负责参与和硕县企业和县属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企业的论证审理工作;认真开展经济体制改革调研,尤其是针对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做好《和硕县深化改革体制实施方案》的执行监督。
    负责我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报的有关事项进行协调联络;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健康稳步发展;协调促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实施。
    负责我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全县节能监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我县与河北张家口市对口支援力度,深化两地经济、技术、干部、人才、管理和项目等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全面落实“五个援疆”任务。
    (二)项目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股
    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组织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实施措施,负责县级专项规划的立项、衔接、论证和审批;提出专项规划经费的安排建议。负责河北援建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对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对中央、自治区在县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投资项目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中央和县级政府项目和有关专项规划,协调安排中央投资的建设项目。
    研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改革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各行业项目建设综合规划及年度指导性计划,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农村能源、畜牧水产、农机、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预算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审核、批准、备案和申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审核工业重大项目,参与协调县级重点工业企业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生、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管理工作。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负责全县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建设项目,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
    加强全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县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基础设施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规划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争取国家支持;审核、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牵头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
    研究县内外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政策;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三)价格监督检查股
    宣传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在本县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本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收费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处理价格违法案件。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定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年审制度,定期审验及换证。
    组织实施全县成本监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承担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及标准调定前的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和直报调查;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价格及成本信息服务。
    对所属行政区域内,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务(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房产、理赔抵押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它各种标的)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评估;负责主持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听证、认证。
    (四)粮食综合业务和监督检查股
    负责综合协调,研究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地方储备粮规模建议;地方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具体实施工作,保障军需民食和各种紧急、特殊用粮的供应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负责行政执法,负责和硕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订和硕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负责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及全社会粮油加工业的相关统计。
    四、人员编制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粮食局)行政编制10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和硕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和硕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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