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惠民政策宣传系列十九】就业优惠政策(三)
发布:2017-12-06 来源:和硕零距离 作者: 编审:admin 浏览量:11
30.返乡及城镇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生活费补贴
关于返乡及城镇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实际参加社保种类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及按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水平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工作。
(1)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及城镇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根据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和实际缴费给予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由毕业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乡村出具的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证明等材料,按季度向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并汇总造册,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人。补贴期限与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期限相同,最长为3年。
(2)关于生活费补贴。对返乡及城镇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按所在县(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月收入水平确定。具体申领时,由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所在乡村出具的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证明等材料,按月向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造册,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复核后,按月将生活费补贴直接支付给申请人。补贴期限与本人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期限相同,最长为3年。所需资金从自治区安排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转载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bvlbcvTF07vhjusu4zgCA
关于返乡及城镇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实际参加社保种类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及按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水平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工作。
(1)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及城镇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根据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和实际缴费给予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由毕业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乡村出具的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证明等材料,按季度向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并汇总造册,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人。补贴期限与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期限相同,最长为3年。
(2)关于生活费补贴。对返乡及城镇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按所在县(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月收入水平确定。具体申领时,由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所在乡村出具的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证明等材料,按月向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造册,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复核后,按月将生活费补贴直接支付给申请人。补贴期限与本人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期限相同,最长为3年。所需资金从自治区安排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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