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党委统一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和硕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从2017年9月下旬起,县党委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党委巡察组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下列情况:一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方面,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二是遵守“六项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作风不实、措施棚架、“四风”“四气”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自治州党委九条规定及《和硕县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的问题;四是县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情况和问题。
为加强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了联系群众信箱、电子邮箱和信访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规定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1、县党委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供销社、县惠民劳务派遣公司。
巡察组驻地:县委党校二楼201室
信访接待人:葛新华、王建强
信访举报电话:13309963819、13899071631
信访电子邮箱:hsxdwxcz1 @163.com
2、县党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原工商局、食药局)、县统计局。
巡察组驻地:县委党校二楼203室
信访接待人:莫晓庆、马建生
信访举报电话:13345453692、18999623289
信访电子邮箱:hsxdwxcz2 @163.com
3、县党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硕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巡察组驻地:县委党校二楼205室
信访接待人:班海莲、赵刚
信访举报电话:18699682067、13325503988
信访电子邮箱:hsxdwxcz3 @163.com
4、县党委第四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旅游局)、县兴硕投资有限公司、县惠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巡察组驻地:县委党校二楼207室
信访接待人:丁青、董秀兰
信访举报电话:13319070653、18909963263
信访电子邮箱:hsxdwxcz4 @163.com
和硕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