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他项权证的审批
发布:2017-11-0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61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
办理地点
    和硕县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
    符合《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1、房产抵押登记提交下了材料
    ①、双方抵押担保合同 ;
    ②、房屋所有权证书;
    ③、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 ;
    ④、房产评估报告书 。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房产科大厅填写申请表,领取一次性告知书,按要求准备资料,递交资材。
    2、审核:资料齐全后房产科业务人员查审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房产科审批。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日
    承诺期限: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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