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体广电局拟定了《和硕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于2017年3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丁立恒 电子邮箱:hszwxx@163.com
和硕县文广局 2017年3月12日
和硕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各族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打造具有特色和地域特征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根据《全民健身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努力奠定建设体育强国的坚实基础。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万人。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具有民族特点和地域特征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逐年增大,全民健身成为促进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经济转型和民生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化功能,形成服务大局、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结合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发展,由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牵头,统筹谋划全民健身工作,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健康和硕、稳定和硕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实施为和硕全县发展服务的功能。
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着重做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建立健全各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协会和项目培训基地,培养少数民族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努力扩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力。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动力源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大幅提升。加强全民健身、体育产业以及法规、政策和条例的宣传,做好重大赛事和体育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消费市场,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
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推进基层全民健身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在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统筹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
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统筹城乡、提升体育设施品质工程,全县建设体育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广场、体育健身主题公园4个以上,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建成可承接体育比赛和活动的场地(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20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1个短池游泳馆或室外标准游泳池),实现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要重点建设一批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多功能球场和步道,特别是冰雪活动场地。实施“111”标准,即有1个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足球场和1批户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全民健身路径、步道、体育公园等);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1141”标准,即有1个篮(排)球场、1个民族式摔跤场或多功能运动场、2个乒乓球台或1个乒乓球台1个台球赛、1套全民健身路径。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设施,有条件的建一个多功能笼式足球场。在人口数量较大、人员居住密集的村、社区建设一批多功能运动场。此外,购买一批体育器材,用“建、改、购”三个办法解决场地设施器材的缺乏问题。同时,协调、盘活闲置的公共资源,利用存量促进增量改革;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学校和单位公共体育设施以免费或低收费形式向社会开放;丰富场地设施种类,注重满足主体使用人群的需求,增加地方建设项目的自主性,落实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供给。
引进国内群众喜爱的体育活动,结合和硕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和硕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鼓励各乡镇利用自身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坚持一乡(镇)一品牌,一县多品牌的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群众体育品牌项目,引导体育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力争5年内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群众体育品牌,全县至少有3至5个群众体育品牌。
支持体育行政部门在每年的“全民健身日”和“全民健身体育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特点,带动一批群众参与体育锻炼,广泛开展各级各类体育活动;定期举办全县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举办本行政区域的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应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健身活动。
建立国民体质监测模式和管理理念,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相关政策规定,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加强科学化管理手段,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供依据。《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人数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相关指标呈向好趋势。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四)着力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推动的运行机制,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制定支持多元主体参与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加大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着力提高行业协会的市场化动作水平,积极推动群众体育组织社会化和实体化,通过社会化运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育一批资质健全、服务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自主发展能力强的体育社会组织,强化各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通过多渠道为体育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提供平台。
至2020年全县体育社会组织的数量增加到20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和行业体育协会明显增加。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群众体育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社会体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至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增加到500人以上,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人以上。
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探索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和基层社区等多元主体社会组织,配合体育行政部门,共同推进和硕县体育事业的发展,各行业体协和各单项体育协会,每年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基层体育组织、社区和村委会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和5次单项体育活动。
(五)拓展全民健身交往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有利契机,努力构建多层次体育文化交流传播平台,鼓励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运动协会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力和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活动。
(六)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着力做好公共服务均等化和重点人群、项目发展。
进一步落实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服务产品体系、管理运行体系、资源配置体系、服务供给体系、服务对象体系等领域的建设。树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大社会观,依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民健身,从我做起”的全民健身新格局。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关注青少年、老年人体育锻炼环境,重点布局特色体育项目。
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兴趣。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发挥全民健身在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体育健身的习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作用。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妇女、幼儿体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他们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冰雪运动。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足球运动场地。开展校园足球,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大力普及推广冰雪运动,充分利用地理、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活动,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依托县域内自然、人文资源,开展适合不同需求、形式多样、健康有趣的冰雪健身项目,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冰雪活动和赛事。
引领和硕特色的球类项目发展模式,以加快发展普及群众“三大球”为主线,形成“三大球”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户外、游泳、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赛车、轮滑、汽摩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民族式摔跤、押加、健身气功、象棋、古吉尔牌、国际象棋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使举办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三、主要措施
(一)创新全民健身治理体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力量主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
(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结合县域特点,制定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县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评估。评估指标涵盖各乡镇、部门重视程度、全民体育意识、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数量和质量、体育活动开展组织形式和次数、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等。
(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和平台,拓宽激励对象和范围。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通过政府激励,有效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热情,形成典型示范作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逐步依据《巴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称号授予办法》等制度。鼓励对全县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大力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全民健身相关产业相结合,促进全民健身工程升级换代。大力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和手段。推动建立国民体质测试仪器和全民健身器械物联网化,促进互联网和传统体育制造业“生态融合”。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和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实时统计分析,提高全民体育健身设施安全监管的效率。
(五)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与教科局合作推动全民健身“体教结合”模式,制定并实施体育人才培训专项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分类、多层次地加强对全县体育管理人员、业余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和各类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人才交流,落实配套政策,大力邀请民间健身示范人物、领军人物为基层开展交流提供保障。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将现有的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深化、实化,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贯彻落实。建设新型智库,凝聚智力资源,推进民主决策。各乡镇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体育事业发展“四纳入”。县教科、卫生、住建、环保、农业、旅游等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体彩公益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县财政对体育事业经费投入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增长逐步增加。要重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和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群众健身服务。创新投融资机制,启动全民健身公益TOP计划,运用市场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的进入。运用好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措施,引导社会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三)完善政策与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实施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通过出台一系列制度,更好地整合与均衡体育利益,凸显对参与体育各方权利的保护,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覆行政府职能,保障体育改革和决策的推进。建立取消审批权下的商业性体育赛事市场机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程序,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
(四)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执行职责的部门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的实施进度和各乡镇的《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形成媒体等多方的监督反馈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布《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估报告》,反映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等。在2020年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