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1122044414686
申请日期:2018-01-12
申请人
信访部门 县公安局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买房迁户口
内容 我是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的户口,社保也在泗县,请问在和硕县买房可以直接落户吗
受理部门 县公安局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8-01-23
答复内容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四条“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集资房均可办理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对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凭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办理落户”的规定,您可以在和硕县购房落户。购房落户具体事宜请您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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