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E001-3200-2018-0000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30
文 号 硕政办发〔2018〕21号 主 题 词 重大工作部署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关键字 载体类型 电子
关于印发和硕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和硕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和www.det365办公室

                     2018516

 

(此件公开发布)

 

 

和硕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巴政办发201815号)精神,形成多标准、多渠道协同推进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 “节能减排”,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落后工艺装备按期淘汰,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

 长:孙丽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楚洪涛     和硕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主任

 员:马首国     县发改委主任

           蒋建平     县商信委主任

刘思军     县环保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李巴特     县国土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郭建玺     国网和硕供电公司经理

李红梅     人民银行和硕支行行长

、主要任务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时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责令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相关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政策措施

(一)资金扶持。由县商信委负责为企业争取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

(二)技术扶持。由县发改委做好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通过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引导企业进行不增加产能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现单位产品能耗达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三)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由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依法合规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盘活土地资源。由国土局将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其中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工业用地不涉及改变用途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设容积率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基本原则 

  (一)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着力使落后产能顺利退出。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法规的作用。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淘汰和依法监督。 

(三)完善政策措施,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限制落后产能生存空间,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妥善处理资产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统筹协调,促进经济发展。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把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淘汰落后产能、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问题,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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