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新教师〔2014〕1号)精神,顺利完成本周期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经研究,定于2018年(寒假)在本县举办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寒假)。
培训地点: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四楼
二、培训对象及学科
小学1班50人、小学2班50人、学前教育60人。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为集中面授培训,每学科培训160学时。培训以各学科教师实际课堂教学内容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研讨、互动、答疑、交流、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2018年1月寒假集中培训报到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上午10:00-14:00,报到时需携带继续教育证和两张一寸照片。上午不报到者视为旷课半天。
2、教科局建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严把教学质量关。加强学员管理,做到组织到位、管理到位和培训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培训质量。
3、严格按照《自治区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14—2018年)》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设置集中培训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组织教学,加强对培训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监控检查。
4、加强学员管理。制定学员管理规定,建立班委会、培训考勤制度,严格培训纪律。
5、培训结束后,我局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规定,对培训合格者进行160课时的继续教育集中培训课时登记。缺课16学时以上者将不发结业证书。
6、本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时间为20天,学员培训期间食宿、教材费等自理,住宿费和交通费(一次往返)由派出学校按照规定报销。
7、本次培训为“五五管理周期”小学、幼儿园的最后一次集中培训,请各小学、幼儿园务必将未参加过集中继续教育培训的所有专任教师全部上报。
请各小学、幼儿园于2018年1月17日前按文件要求将《和硕县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四期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报局教育股。
联系人:冯利力 0996-5624981 18099585976
和硕县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四期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