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和硕县气化乡镇PP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和硕县、乌什塔拉乡、曲惠乡、塔哈其乡、新材料工业园,占地面积6003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分输站1座、门站5座,输气管道(6.3Mpa)管线100km,沿线井阀5座,中压管线37.13km,配备中压阀井32座、综合管理信息1套、维修设备车辆2套;年输气量16699万Nm3/年,居民耗气量2720MJ/年·人,冬季采用热水散热采暖。总投资为2386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期间对于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汽车运输沙土时应加盖蓬布,并严格禁止超载运行,防止撒落而形成新的尘源。对建材堆放及转运,要加强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不要堆放在开阔地或露天堆场。
2、施工期间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进行处理。
3、营运期间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排入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至和硕县污水处理厂;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定点堆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营运期间餐厅油烟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4、施工应严格按规程,设备的选型要严格把关,生产中应按规定对设施定期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发生;投产后应定期检查设备接口,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禁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5、做好环境安全工作,编制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管理,坚决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和硕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