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审批 |
审批对象 |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
审批内容 | 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
设定依据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申请领取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参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 |
办理材料 |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注:申请生产经营种子的作物种类和品种较多的,可另附页。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受理机关二份。); (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
办理流程 | 企业申请-受理-审核-核发 |
告知方式 | 0996-5621883 |
办理期限 | 审核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核发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工作。 |
受理单位 | 和硕县农业局种子站 |
联系电话 | 0996-5621883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项目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周一至周五) |
办理地点 | 和硕县清水河北路665号农业局办公楼 |
资料下载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