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构成。
一、工作概况
2016年,我委根据国家、省、县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基本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发改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重新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专职网管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协调抓,法规科牵头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职责相对明确,从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不断研究解决文件、信息、资料公开过程中碰到的一些涉密、安全等问题。在各责任科室初审的基础上指定由办公室主任严格把关,专职网管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齐全和准确,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便捷从我委获得政务信息。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根据《2016年县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制定了《和硕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硕县发改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方案》,明确了公开内容、具体任务和责任科室,抓好责任分解并将落实情况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健全公开制度。制定了《和硕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硕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硕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则》,编入《和硕县发改委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作为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行为规范。健全落实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和检查考核制度。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编制了上一年度的《和硕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和硕门户网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利用多种载体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等静态信息,提供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动态和热点专题等动态信息。在和硕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6条,县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4条;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了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充实公开内容,目前我委在和硕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①机构设置、职能。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及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工作规则等;②政策法规。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③行政许可。包括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④工作信息。提供我委最新工作动态和工作情况,包括政务活动、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农村工作、其他信息等。此外,我们还将新增负面清单、收费清单、价格与收费等栏目和内容。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时效。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16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政府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认识还跟不上要求,一些工作还不够到位;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重点还不够突出,更新还不够及时,形式还不够多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县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重点抓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我委特点和实际的政务公开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落实公开要求。我委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