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和硕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和www.det365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和硕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在发生各类洪水灾害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特制定此防汛抗洪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现有防汛抗洪工程设施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及突发性洪水灾害制定本预案是县防汛抗洪指挥部防洪调度和抢险救灾的决策依据。
1.3基本原则和要求
防洪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护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实行防汛责任制。
1.4本预案适用范围
清水河流域的重点保护对象是和库高速公路及314国道、曲惠沟、八一水库等。
2.组织机构
2.1.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县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县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县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水利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各乡镇,人武部,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文广局、监察局、水利局、气象局、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局、交通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供销社、武警中队等部门(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命令、气象预报和防汛抗洪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全县防汛抗洪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发布决策和指令。
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县防汛抗洪指挥部领导下,负责落实好县委、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洪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2.2.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工作职责
(1)宣传组:县委宣传部牵头,成员单位为县委办、政府办、司法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网信办。负责防洪法规、条例的宣传和汛期防洪前线的防洪情况、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上报相关信息。
(2)信息督查组:县监察局负责,成员为县委办、政府办、水利局、气象局等单位。负责与各乡镇及克尔古堤水文站、“八一水库”、北干渠水管站等通讯联络,收集水文、气象及洪水资料,了解各流域险工险段情况和抗洪抢险组织工作情况,督查指挥部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将抗洪抢险情况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
(3)抗洪抢险人员和物资调配组: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成员为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局、供销社、特吾里克镇等单位。负责组织调配抗洪突击队进行抗洪抢险,协调组织抗洪抢险人员、物资、机械和车辆的调配。
(4)灾情调查及赈灾组:县水利局负责,成员为县民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交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负责调查洪水灾情,制定水毁工程修复方案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汇报,负责灾民安置和社会募捐、救灾物品发放。
(5)救护及卫生防疫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成员为县医院、疾控中心等单位。负责灾区卫生防疫、抗洪抢险伤病人员的救护工作。
(6)安全保卫组:县公安局负责,负责做好汛期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抗洪抢险区域的交通治安秩序。
(7)乡镇防洪抢险组:各乡镇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建险工险段巡查组、抢险人员和物资筹备组,汛期接到县防汛抗洪指挥部指令后,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服从县防汛抗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巡查组工作职责为:加强对河势、工情、水情的巡查、观测,随时报告情况;动员调配抗洪抢险人员、筹集备足防汛抗洪所用的木料、石料、芦苇、铁丝、麻袋物资,同时将抗洪抢险情况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
3.应急预案
县域各河流洪水流量接近警戒流量时,各河流堤防防洪重点地段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和观测。
3.1警戒方案是指河道堤防等工程开始进入防备状态时的防御方案。
(1)清水河洪峰流量达到50立方米/秒,曲惠沟洪峰流量达到30立方米/秒,“八一”水库泄洪流量达到30立方米/秒时,县、乡防洪责任区责任人组织巡堤组,根据责任区上堤巡查守护。
(2)清水河洪峰流量达100立方米/秒,曲惠沟洪峰流量达40立方米/秒,“八一”水库泄洪流量达50立方米/秒时,各责任区的责任乡镇、相关部门上堤昼夜守护,各组织机构负责人向县防汛抗洪指挥部报到,及时开展工作。
3.2防汛抗洪方案是指河道堤防等工程面临险情状态时的防御方案。
预测清水河洪峰流量可能出现150立方米/秒,曲惠沟洪峰可能出现50立方米/秒,“八一”水库泄洪流量可能出现50立方米/秒以上时,进入抗洪阶段,抢险队伍、物资和机械进入险工险段;加强河势、工情、水情的巡查、观测,随时安排抢险防守,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为抢险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3抗洪抢险方案是指河道堤防等工程出现紧急状态时的防御方案。
预测清水河洪峰流量可能达200立方米/秒,曲惠沟洪峰流量可能达50立方米/秒,“八一”水库泄洪流量可能达100立方米/秒时,县防汛抗洪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全力以赴抢险,抗洪突击队参与重要抢险任务,宣布进入紧急防汛状态,各流域危险地段要及时做好人员疏散迁移等准备工作。
3.4山前暴雨防洪方案。
山前坡及洪水按气象部门的预报,小雨达2小时、中雨达40分钟、暴雨达15分钟连续不停的,各乡镇、清水河农场进入防洪紧急状态,全力防洪。
3.5水库汛期防洪方案。
6月份防洪限制水位在96.27米(22.12米),7月份防洪限制水位在95.27米(21.12米),8月份防洪限制水位在96.27米(22.12米)。汛期按下列原则进行防洪调度。
来水量 |
水库限制水位(m) |
水库下泄流量(立方米/秒) |
闸门开启度 |
Q来<129.8 |
98.09(23.94) |
<Q来 |
控制下泄 |
129.8<Q来<169.4 |
98.09(23.94) |
129.8 |
控制下泄 |
169.4<Q来<358.6 |
98.97(24.82) |
169.4 |
控制下泄 |
Q来>358.6 |
98.97(24.82) |
>358.6 |
全部开启 |
汛期由于国道中断滞留的过往旅客,按照县级领导分片划区负责地段,分别在乌什塔拉乡、曲惠镇、塔哈其镇、特吾里克镇就地负责安排食宿,保证安全度汛。
为保证汛期调度顺畅,各片区负责领导和单位能及时到位投入抗洪抢险,县防汛抗洪办公室在县城、塔哈其镇、曲惠镇、乌什塔拉乡的人群集中地段建立警报系统,遇特大洪水,达到抗洪抢险程度急需全社会出动时,通过警报系统呼叫,各乡镇派出所协助县防汛抗洪办公室进行紧急通知。
4.防汛抗洪物资准备
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储备的防洪物资为抢险应急调拨使用。
县城各防洪地段责任单位应自备防洪物资,县城各单位按职工人数平均每人保证5条编织袋、1平方米铅丝笼及1立方米鹅卵石、3根木桩(每根长2米)、50公斤芦苇或麦草等防洪物质。
各乡镇按劳动力人数参照县城标准自备防洪物资。
5.县抗洪突击队、各乡镇应急分队的组建及调度
5.1县抗洪突击队的组建及调度。
县抗洪突击队总人数580人,其中:马兰部队200人、马兰场站50人、武警官兵30人、民兵100人、二师24团100人、清水河农场100人。解放军抗洪抢险突击队组建由马兰基地负责,武警官兵、民兵抗洪抢险突击队组建由县人武部负责,二师24团、清水河农场负责自行组建行政区域内的抗洪突击队。抗洪突击队的调用由县防汛抗洪指挥部根据汛情统一调配。
5.2乡镇应急分队的组建及调度。
各乡镇组建30人的抗洪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乡镇抗洪应急分队由各乡镇统一调度指挥。
6.附则
6.1本预案三年修订一次,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乡镇、各单位防洪责任人应提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本预案,保证汛期职责落实到位。
6.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