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E302-4200-2017-00002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05-12
文 号 硕环评价函〔2017〕55号 主 题 词 环境保护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关键字 载体类型 电子
关于对乌什塔拉乡沙粱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乌什塔拉乡沙粱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收悉,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提出如下批复意见:

一、该项目区地理位置位于乌什塔拉乡沙梁湾村,建设内容为乡村道路硬化、人行道、绿化、亮化、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319.75万元、全部在以前的老线路基础上改建,用地面积29公顷,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在建设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在施工完成后应恢复原貌,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间建筑噪声污染。

三、项目实施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环评的要求认真落实

各项环保措施,并依法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该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向环保部门申请“三同时”验收。

                               和硕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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