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乌什塔拉乡沙粱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收悉,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提出如下批复意见:
一、该项目区地理位置位于乌什塔拉乡沙梁湾村,建设内容为乡村道路硬化、人行道、绿化、亮化、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319.75万元、全部在以前的老线路基础上改建,用地面积29公顷,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在建设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在施工完成后应恢复原貌,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间建筑噪声污染。
三、项目实施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环评的要求认真落实
各项环保措施,并依法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该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向环保部门申请“三同时”验收。
和硕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