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塔拉乡、乃仁克尔乡、技能就业专项扶贫工作各成员单位:
《和硕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和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和硕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是对在贫困村从事创业活动和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扶贫带动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由他们吸纳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增收脱贫的专项扶贫工作,是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为认真组织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培育工程”),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养”的工作途径,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和带动增收”三大环节,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政策扶持,培养一大批创业能成功、带动有成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最终帮助扶贫对象增收脱贫。
二、目标任务
全县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平均培养1-2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创业带头人”),全县2个贫困村实现培训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不少于3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
三、培训对象
(一)对象条件。培训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素质好,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责任心;二是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基础;三是带动能力较强的优先。
(二)选定程序。一是个人报名,申请人通过“雨露百事通”手机APP或登陆雨露计划网(www.yulujihua.com)在线填写、提交《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表》(见附件1),并做出带动承诺。二是贫困村推荐,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会上网在线推荐候选人。三是乡镇初审,乡(镇)政府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网络上报县级扶贫部门(汇总表见附件2)。四是县级确定,县级扶贫部门要摸清培训需求,根据申请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最终确定培训对象。上述程序,如因网络不畅无法申报,可以纸质电子版申报后确认培训对象。
四、重点工作
(一)落实培训网点。培训网点原则上由乡镇自行确定,网点数量和专业根据实际培训需求设置,并报自治州扶贫办审核备案。乡镇扶贫工作站要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培训网点。要充分利用企业、产业基地、小康村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资源,选择社会责任意识强、实用对路、培训和创业经验丰富,能为培训对象提供长期帮助和跟踪服务的单位承担培训任务。
(二)组织精准培训。乡镇扶贫工作站要按照创业方向、创业阶段,分层次、分专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对象进行免费培训。培训要注重扶贫责任、创业激情、创业理念、创业能力(市场考察对接、创业设计、创业实习及实操训练等)、扶贫政策和创业政策等课程。具体培训时间由乡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可分阶段合理安排集中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对理论学习、实习课程和创业设计等学习情况给予科学评价。在创业过程中,结合带动需求,对参与创业的贫困户适时组织创业适用技术培训。
(三)跟踪孵化创业。一是因地制宜选择创业项目。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指导创业带头人结合本人、本村实际,科学选择创业项目。二是招募扶贫创业志愿者(导师)跟踪辅导。各乡镇要招募一定专业创业辅导师、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和成功农村创业人士等,组成扶贫创业协会,与培训网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一起对培训对象提供持续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三是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借鉴各类农业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器等成功经验,创造性地为贫困村创业创造条件。定期组织交流考察活动,利用电子商务和各类展览会开展产品展示展销,帮助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创业水平。
(四)带动扶贫对象增收。培训工程要把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为硬任务。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乡镇扶贫工作站要与创业带头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硬化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任务。二是建立共赢机制。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创业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到户扶贫资金或贴息贷款入股、安排就业、提供生产条件、收购产品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双方的参与积极性,多渠道带动扶贫对象增加收入。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激励机制,按带动贫困户数量和增收脱贫效果给予相应的创业支持。对没有履行带动承诺的创业带头人,则不予支持。四是强化监督机制。乡镇扶贫工作站、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会要加强对创业带头人带动情况的监督,对其目标责任书的承诺兑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五)加大扶持力度。一要用足用活创业普惠政策。乡镇扶贫工作站要指导帮助创业带头人和带动贫困户利用好中央、各行业部门的金融、农业、土地、能源、水利等创业扶持普惠政策。二要落实扶贫创业特惠政策。要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和贫困户,在享受普惠扶持政策的同时,叠加享受扶贫创业特惠政策。根据各乡镇实际,可出台有针对性的地方特惠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带头人的扶持力度。三要积极推进部门合作。要与人社、共青团、农业、教育、妇联等部门合作,发挥各方优势合力开展面向贫困村、扶贫对象的创业扶持活动。四要拓展市场化投资及金融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建立共赢、多赢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投资机构、企业和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为扶贫创业多方式提供特惠金融服务。五要鼓励各类企业参与,以产业和服务为链条,通过“企业+基地(合作社)+创业项目+贫困户”的形式开展扶贫创业活动。
(六)全程跟踪管理。运用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数据库,对培训对象参加培训、跟踪辅导、政策扶持、创业情况、带动效果等全程跟踪记录,采集信息、科学管理、认真考核。探索制定精确科学的管理机制,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扶贫工作站要将“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工作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自治州扶贫办成立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牵头科室领导为副组长,科室人员参加的协调小组,统筹培训工程的组织、协调、督导和示范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在自治州扶贫办设立联络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各乡镇扶贫工作站要成立相应的协调组织,明确责任单位和联络员,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培育工程由乡镇负责实施。自治州扶贫办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基层抓好落实。届时州扶贫办将选定自治州级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培训。乡镇扶贫工作站要摸清培训需求,选好培训对象和培训网点,组建扶贫创业志愿者(导师)队伍,培训到人、服务到村、带动到户,按计划落实精准培养、跟踪服务和带动增收工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与村两委一起筛选推荐好培训对象,指导培训对象选好创业项目,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包户干部一起督促创业带头人履行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承诺。
(三)落实经费。乡镇扶贫工作站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培训经费,用于对创业带头人、扶贫创业志愿者(导师)和参与创业贫困户的培训。同时,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网点认定管理、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和评估考核等。培训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各乡镇在下达的年度财扶扶贫项目资金中依规据实核定。各乡镇要积极争取财政和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助力培育工程。
(四)营造氛围。州、乡镇扶贫工作站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宣传扶贫创业优惠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举办扶贫创业竞赛、表彰先进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培育工程。
六、时间要求
(一)2017年3月8日前,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出台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标准,分解目标任务,完成动员部署工作。3月24日前,各乡镇在已选定的培训网点,招募创业辅导导师和志愿者,选择创业方向和创业项目,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完成首批培训对象的选定和入库。
(二)按计划组织精准培训、精准辅导和精准跟踪服务,指导创业者科学选定创业项目、制定创业方案和带动计划,支持他们启动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实践和带动增收活动。
(三)2017年11月至12月底前,总结全年工作经验,调整完善工作方式,继续组织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带动增收工作,全面落实预定工作任务。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任务落实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传真)和电子版报至州扶贫办,进行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