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审批对象 | 个人 |
审批内容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设定依据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申请条件 |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2、身高不低于150cm。3、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4、辨色力无红绿色盲。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cm能辨别声源方向。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cm。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
办理材料 | 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拖拉机驾驶培训记录 |
办理流程 | 1、受理岗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驾驶证申请表。2、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3、驾驶证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在制作核发准考证明预约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4、考试岗组织进行驾驶技能考试。5、制作核发驾驶证。 |
告知方式 | 窗口告知 |
办理期限 | 两个工作日 |
受理单位 | 和硕县农机局 |
联系电话 | 0996-5622535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800元。依据新价非字【1992】39号,新计价费【2002】1040号,新发改收费【2009】2001号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周一至周五) |
办理地点 | 和硕县解放路925号农机局办公楼一楼办事大厅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