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初次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审批对象 | 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
审批内容 | 和硕县初次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设定依据 | 新人社 【2013】 101号 |
申请条件 | 全日制普通中专、大专、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相应的年限。 |
办理材料 |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两份);(2)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现职以来考核登记表、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各一份;(4)一寸照片一张。 |
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报县职改审批——下发文件通知——上报州职改办——办理资格证书。 |
告知方式 | 窗口或电话告知 |
办理期限 | 90个工作日 |
受理单位 | 和硕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联系电话 | 0996-5623692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40元,新人社 【2013】 101号 |
办理时间 | 根据相关文件通知 |
办理地点 | 和硕县石材大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职改办 |
初次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