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有关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市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信贷、税收、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查全县大中型及跨县(市)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参与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主管全县引水灌溉工作。组织指导引水灌溉事业的开发利用和引水灌溉,编制引水规划和计划;负责引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灌区建设和综合治理。
12、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3、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和硕县水利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和硕县水利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和硕县渔政管理站决算等。
纳入(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和硕县水利局本级 |
|
2 |
和硕县渔政管理站 |
|
… |
|
|
|
|
|
第二部分 和硕县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和硕县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和硕县水利局2016年总收入54872832.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28619.58元,其他收入5744212.79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579800元。2016年总支出50957930.06元,其中:基本支出7444000.97元,项目支出43513929.0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494702.31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54872832.37元,其中:2050803培训支出14573.7元,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5450000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2857.3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1764.16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9535.97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783.21元,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72236.72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108973.6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772.86元, 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9027.8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78229.52元,2130301行政运行990985.37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1875400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8000000元,2130310水土保持319312.28元,2130314防汛784181元,2130316农田水利8054600元,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9900000.77元,213033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950000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300000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5357032.11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61566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支出50,957,930.06 元,其中:2050803培训支出14573.7元,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5450000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2857.3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1764.16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9535.97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783.21元,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72236.72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108973.6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772.86元, 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9027.8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78229.52元,2130301行政运行990985.37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2425400元,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65000元, 2130310水土保持319312.28元,2130314防汛1348661元,2130315抗旱978800元,2130316农田水利16702233.69元,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2640460.77元,213033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800000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1349644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5377032.11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61566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4494702.31元,主要为: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资金(和硕县)205000元, 2014年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资金额度结转120000元,2015年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资金额度结转129500元,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318440元, 2013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资金(和硕县)228100元,2016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790000元,2016年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266000元,2016年自治区小型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350000元,和硕县曲惠乡曲惠河314国道以上堤防工程 7259540元,水资源费专项资金150000元,和硕县曲惠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8800元,和硕县乌什塔拉乡饮水安全改扩建工程541600元,和硕县三乡一镇农村饮水安全联网工程1102000元,和硕县安全饮水水质检测中心项目42356元,张家口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援助曲惠安全饮水项目资金300000元;2015年高效节水项目4705366.341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公务用车5辆,费用为127454.88元,其中:一般预算车辆费用38447万元,项目车辆费用89007.88元。公务接待费用4384元,其中:项目公务接待费4384元。培训费支出14573.7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我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在2016年度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差距较大,原因为项目预算在本年度上级追加项目较多,到位资金大幅增加;主要为2016年自治区高效节水补助资金15450000元,2016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资金9900000元,和硕县伯斯阿木水库项目前期费8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