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事指南 流程图示 文档下载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对象 单位、个人
审批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申请条件  相关手续齐全,具备办证条件。
办理材料

1.建设项目所在地住建(规划)主管部门向州住建局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请示报告(原件)

2.建设项目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的用地选址批复(原件)

3.建设项目用地蓝线图,建设项目建筑红线图

4.建设项目用地区位图

5.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和规划区范围外的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出让用地)

6.项目所在县(市)住建局(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原件)

7. 项目所在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8.项目日照分析图(纸质版和电子版)

9.项目停车位布局图(纸质版和电子版)

10.县(市)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 (原件)

1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提供各部门的相关支持文件(发改、经信、国土、水利、林业、农业、消防、安监、畜牧等部门)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报告→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996-5621450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项目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点 和硕县石材大道司法住建联合办公楼三楼规划办
?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Copyright © 和www.det365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