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办理出境业务(港澳通行证) |
审批对象 | 出入境证件受理 |
审批内容 | 受理、审核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1、本地户籍 2、不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3、不属于限制出境人员 |
办理材料 | 申请港澳通行证: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整本户口本,信息完整,不可缺页); 2、申请人到照相馆照相(有条形码的出境证件照); 3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干部需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出入境证件的函;副科或副科级以上干部需要到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到照相馆照相(有条形码的出境证件照) 2、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出境证件照到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填写申请表 3、受理民警电脑录入信息,现场采集照片(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4、领导政审合格后,申请人纸制档案材料,扫描上传巴州公安机关审批! 5、巴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 6、区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核制证!证件邮寄给申请人 |
告知方式 | 一次性告知 |
办理期限 | 自出入境档案材料上传州公安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左右签发。 |
受理单位 | 和硕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联系电话 | 0996-5624530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港澳通行证工本费:80元;香港、澳门、各签注一次:各15元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周一至周五) |
办理地点 | 和硕县特吾里克派出所户籍大厅出入境业务受理窗口 |
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