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光荣证》办理程序
办事指南 流程图示 文档下载
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光荣证》办理程序
审批对象 家庭
审批内容 《光荣证》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
设定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汉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和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以下统称光荣证)。在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城镇居民不再发放《光荣证》。农村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两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可以申请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申请条件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汉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和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在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城镇居民不再发放《光荣证》。农村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两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可以申请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办理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审批表》(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填写一式三份;一方有工作单位的填写一式两份;没有工作单位的填写一份即可);
2、审核。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由村(居)委会进行审核、签书意见并盖章;
3、办理。乡级计生办进行办理,并发给申请人。
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
受理单位 乡(镇)场级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96-5621711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项目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点 乡(镇)场级计划生育办公室
   
?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Copyright © 和www.det365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