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E901-8700-2014-00002 发布机构 县特吾里克镇 发布日期 2014-03-27
文 号 特政办发〔2014〕24号 主 题 词 应急预案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关键字 应急预案修订,信息报送 载体类型 电子
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特政办发〔2014〕24号

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管理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镇属各社区:

  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镇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加强应急工作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信息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我镇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内容

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进行全面修订,力争制定出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形成完整的预案体系。

(一)修订范围。本次应急预案修订范围主要是镇、社区应急预案。

(二)修订要求。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的工作,各社区要尽早安排部署,确定专人负责,扎实有序推进。修订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转发<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硕政办发〔2013〕207号)相关要求进行。此次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在4月8日前完成,各社区应急预案由本单位修订并报镇镇党政办刘金凤处备案。

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内容

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信息报告机制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措施,快速准确报告应急管理信息。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I级(特别重大)、II(重大)、III(较大)、IV(一般)。信息实行分级报告,III级以上(含较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准确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向镇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必须及时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报告内容要简明、准确,须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对事发紧急,第一时间无法确认相关要素的,可先拨打18139084908电话报告(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必须迅速核实情况,汇总各要素并形成《应急快报》。

(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工作。一是各社区开展的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工作进展和重大事项,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等工作信息。二是介绍针对我镇多发、易发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基本技能。三是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和家庭火灾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方法及家庭常识等。各社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报送时应注明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并署名和标注联系方式。

信息报送联系人:刘金凤

联系方式:18999557390

                     特吾里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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