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17年4月,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强化红线意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情况
2017年1-4月,县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8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6.7%。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下降66.7%。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类事故分布情况
(一)道路交通事故
1-4月份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员下降66.7%。
(二)火灾事故
1-4月份全县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三)工矿商贸企业事故
1-4月份全县未发生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持平。
(四)农机事故
1-4月份全县未发生农机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持平。
(五)各乡镇事故情况
各乡镇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六)国道3012线 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员、受伤人员均呈下降、经济损失上升。
三、事故特点及原因
1-4月份,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态势总体平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原因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低温大雾恶劣天气,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面对路面冰雪湿滑异常情况操控应急不当是引发事故主要原因。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及和硕县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监管,继续抓好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领域、矿山、消防、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深刻吸取自治州开发区“4•21”较大事故教训,针对工贸企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较大危险因素,进一步强化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措施,重点防范融雪性洪水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