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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新疆和硕县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疆和硕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新疆和硕县财政局112办公室。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1号。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新疆和硕县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2015年度县本级办公消耗品、宣传、电器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常用耗材、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HSZFCGJZ2015-01号。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新疆和硕县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2015年度县本级办公消耗品、宣传、电器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常用耗材、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
2、分包情况:第一包:办公消耗品;第二包:宣传;第三包:办公家具;第四包:电器设备;第五包:办公自动化常用耗材;第六包:自动化设备(详见谈判文件)。
六、谈判的协议供货服务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和硕县县域内合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
(2)供应商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产品、设备的经营范围;
(3)交货及安装地点:新疆和硕县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4)投标方须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投标方所投标的货物必须在和硕县县域内设有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构的详细地址资料,新增的供应商须提供经营场所的有关证明和图片资料;
(5)第4-6包: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常用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须提供厂家授权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放至标书的正本,复印件放在副本即可)
(6)新增的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包,原来的供应商需提供保证金的复印件
七、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新疆和硕县财政局112办公室。时间:2015年 4 月21日至2015年4 月28日。方式:谈判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我中心获取谈判文件(自带U盘拷贝)。费用:免费。各供应商须在2015年4月28日19:30前到新疆和硕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登记确认,否则届时其谈判将被拒绝。
八、谈判日期(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 2015年 4月29日10:30(北京时间过期作废(仅限一、二、三包的供应商参加)
谈判日期(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 2015年 4月29日15:30(北京时间过期作废(仅限四、五、六包的供应商参加)
九、谈判地点:新疆和硕县财政局102会议室。
十、联系人: 张豫婷 联系电话(传真):0996-5622359
新疆和硕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