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住建、卫生等部门,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全县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进行了监测、检测和评估,现将和硕县第二季度集中式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告如下:
一、和硕县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报告
2017年7月3日,和硕县清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境监测站,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对和硕县自来水厂(二水厂)水源地水质进行了检测,水源为地下水水型,采样水为自来水厂汇水区(加氯前)水源,共监测项目24个。监测结果显示,和硕县自来水水源地(和硕县清泉水务有限公司)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类标准。
二、和硕县水龙头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17年7月3日,和硕县人民政府委托新疆库尔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和硕县滨河小区用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共检测项目21个,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值全部达标。
三、和硕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供水厂水质检测报告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7年7月3日,和www.det365委托新疆库尔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供水厂出厂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项目包含浑浊度、PH值等23个内容,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值全部达标。
和www.det365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