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和硕县防汛抗洪预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和www.det365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和硕县防汛抗洪预案
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防御洪水,在发生各类洪水灾害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现有防洪工程设施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及突发性洪水灾害。本预案是县防汛抗洪指挥部防洪调度和抢险救灾的决策依据。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护重点原则;
3.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县长、各乡镇长对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洪预案实施负总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制定防汛抗洪制度,强化防汛抗洪安全责任教育和洪水预警,每周检查一次防汛抗洪准备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县防汛抗洪指挥部。
二、防汛抗洪物资准备
(一)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储备的防洪物资为抢险应急调拨使用。
(二)县城各防洪地段责任单位应自备防洪物资,县城各单位按职工人数平均每人保证5条编织袋、1平方米铅丝笼及1立方米鹅卵石、3根木桩(每根长2米)、50公斤芦苇或麦草等防洪物资。
(三)各乡镇按劳动力人数参照县城标准自备防洪物资 。
三、县抗洪突击队、各乡镇应急分队的组建及调度
(一)县抗洪突击队的组建及调度。县抗洪突击队总人数580人,其中:马兰部队200人、马兰场站50人、武警官兵30人、民兵100人、二师24团100人、清水河农场100人。部队抗洪抢险突击队由马兰基地负责组建,武警官兵、民兵抗洪抢险突击队由县人武部负责组建,二师24团、清水河农场负责自行组建行政区域内的抗洪突击队。抗洪突击队的调用由县防汛抗洪指挥部根据汛情统一调配。
(二)乡镇应急分队的组建及调度。各乡镇组建30人的抗洪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乡镇抗洪应急分队由各乡镇统一调度指挥。
四、防汛抗洪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县防汛抗洪指挥部由正、副指挥及各成员单位组成,根据上级指挥部命令、气象预报及时安排部署防汛抗洪工作,对全县防汛抗洪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发布决策和指令。
1.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县防汛抗洪指挥部领导下,负责落实好县委、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洪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指挥部。
2.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工作职责。
(1)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防洪法规、条例的宣传和汛期防洪前线的防洪情况、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相关信息。
(2)信息督查组:由县监察局负责,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水利局、气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与各乡镇及克尔古堤水文站 、“八一”水库、北干渠水管站等单位通讯联络,收集水文、气象及洪水资料,了解各流域险工险段情况和抗洪抢险组织工作情况,督查指挥部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将抗洪抢险情况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
(3)抗洪抢险人员和物资调配组:由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供销社、特吾里克镇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调配抗洪突击队进行抗洪抢险,协调组织抗洪抢险人员、物资、机械和车辆的调配。
(4)灾情调查及赈灾组:由县民政局负责,县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成员单位。负责调查洪水灾情,制定水毁工程修复方案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汇报,负责灾民安置和社会募捐、救灾物品发放。
(5)救护及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灾区卫生防疫、抗洪抢险伤病人员的救护工作 。
(6)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汛期全县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抗洪抢险区域的交通治安秩序 。
(7)乡镇防洪抢险组:由各乡镇负责组建险工险段巡查组、抢险人员和物资筹备组,汛期接到县防汛抗洪指挥部指令后,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服从县防汛抗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巡查组工作职责为:加强对河势、工情、水情的巡查、观测,随时报告情况;动员调配抗洪抢险人员、筹集备足防汛抗洪所用的木料、石料、芦苇、铁丝、麻袋物资,同时将抗洪抢险情况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
(二)应急预案。县域各河流洪水流量接近警戒流量时,各河流堤防防洪重点地段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和观测 。
1.警戒方案是指河道堤防等工程开始进入防备状态时的防御方案。
(1)清水河洪峰流量达到50立方米/秒,曲惠沟洪峰流量达到30立方米/秒,“八一”水库泄洪流量达到30立方米/秒时,县、乡防洪责任区责任人组织巡堤组上堤巡查守护。
(2)清水河洪峰流量达100立方米/秒,曲惠沟洪峰流量达40立方米/秒,“八一”水库泄洪流量达50立方米/秒时,各责任区的责任乡镇、相关部门上堤昼夜守护,各组织机构负责人向县防汛抗洪指挥部报到,及时开展工作。
2.防洪抗洪方案是指河道堤防等工程面临险情状态时的防御方案。预测清水河洪峰流量可能出现150立方米/秒,曲惠沟洪峰可能出现50立方米/秒,“八一”水库泄洪流量可能出现80立方米/秒以上时,进入抗洪阶段,抢险队伍、物资和机械进入险工险段;加强河势、工情、水情的巡查、观测,随时安排抢险防守,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为抢险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抗洪抢险方案是指河道堤防等工程出现紧急状态时的防御方案。预测清水河洪峰流量可能达200立方米/秒,曲惠沟洪峰流量可能达70立方米/秒,“八一”水库泄洪流量可能达100立方米/秒时,县防汛抗洪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全力以赴抢险,抗洪突击队参与重要抢险任务,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状态,各流域危险地段要及时做好人员疏散迁移等准备工作。
4.山前暴雨防洪方案。山前坡及洪水按气象部门的预报,小雨达2小时、中雨达40分钟、暴雨达15分钟连续不停的,各乡镇、清水河农场进入防洪紧急状态,全力防洪 。
5.水库汛期防洪方案。6月份防洪限制水位在96.27米,7月份防洪限制水位在95.27米,8月份防洪限制水位在96.27米。汛期按下列原则进行防洪调度。
6.汛期由于国道中断,滞留的过往旅客,按照县级领导分片划区负责地段,分别在乌什塔拉乡、曲惠乡、塔哈其镇、特吾里克镇就地负责安排食宿,保证安全度汛 。
7.为保证汛期调度顺畅,各片区负责领导和单位能及时到位投入抗洪抢险,县城、塔哈其镇、乌什塔拉乡、曲惠乡必须在人群集中地段由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建立警报系统,遇特大洪水,达到抗洪抢险程度急需全社会出动时,通过警报系统呼叫,各乡镇派出所协助县防汛抗洪办公室进行紧急通知 。
五、附则
本预案三年修订一次,由县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乡镇、各单位防洪责任人应提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本预案,保证汛期职责落实到位。